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
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
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近日,《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(gǎigé)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(yìjiàn)》对外公布,《意见》中,专门提出了推进金融赋能实体经济(jīngjì)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。
专家表示,《意见》反映出(chū)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明确(míngquè)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现深港两地上市路径。
在此次《意见》中特别提出,允许在香港(xiānggǎng)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(qǐyè),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专家表示,政策明确了企业在深港两地上市(shàngshì)路径,这(zhè)对上市公司融资,以及吸引增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,都有积极意义。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意见明确了在(zài)香港上市的(de)大湾(dàwān)区企业有(yǒu)机会登陆(dēnglù)A股市场。这一方面,满足优质企业的融资需求,企业有望通过“H+A”两地上市的形式,在两地市场获得更多资金,助力企业发展;另一方面,优质公司来到A股,也有助(yǒuzhù)于吸引增量资金布局A股,提升资本市场的成交量,有助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(qǐyè)发展,提出了包括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(hé)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(jīzhì)、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、知识产权证券化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规则体系的一系列措施。
同时要求深化绿色金融(jīnróng)改革。专家表示(biǎoshì),这将有助于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紧密结合、双向共赢。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(shǒuxí)分析师 王开:这些措施将(jiāng)引导金融机构在多个业务环节当中,持续为优质科技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,同时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一系列实践场景的(de)健全与规则的完善,有助于科技企业从融资到(dào)运转环节更具灵活性,提振了企业布局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信心。

近日,《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(gǎigé)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(yìjiàn)》对外公布,《意见》中,专门提出了推进金融赋能实体经济(jīngjì)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。
专家表示,《意见》反映出(chū)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明确(míngquè)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现深港两地上市路径。
在此次《意见》中特别提出,允许在香港(xiānggǎng)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(qǐyè),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
专家表示,政策明确了企业在深港两地上市(shàngshì)路径,这(zhè)对上市公司融资,以及吸引增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,都有积极意义。
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意见明确了在(zài)香港上市的(de)大湾(dàwān)区企业有(yǒu)机会登陆(dēnglù)A股市场。这一方面,满足优质企业的融资需求,企业有望通过“H+A”两地上市的形式,在两地市场获得更多资金,助力企业发展;另一方面,优质公司来到A股,也有助(yǒuzhù)于吸引增量资金布局A股,提升资本市场的成交量,有助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。

此外,《意见》还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(qǐyè)发展,提出了包括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(hé)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(jīzhì)、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、知识产权证券化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规则体系的一系列措施。
同时要求深化绿色金融(jīnróng)改革。专家表示(biǎoshì),这将有助于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紧密结合、双向共赢。
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(shǒuxí)分析师 王开:这些措施将(jiāng)引导金融机构在多个业务环节当中,持续为优质科技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,同时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一系列实践场景的(de)健全与规则的完善,有助于科技企业从融资到(dào)运转环节更具灵活性,提振了企业布局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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