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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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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有调整(tiáozhěng)的消息,引起(yǐnqǐ)不少市民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(cóngguówǎng)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调整是否(shìfǒu)涉及居民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(diànlì)消息,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响应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(fāzhǎn)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调整(tiáozhěng)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(fāgǎi)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(gòudiàn)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用户低谷电价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日07:00。执行(zhíxíng)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(de)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(pínggǔ)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(fēn)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分季节划分峰平谷(pínggǔ)时段,调整后夏季(xiàjì)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(bùbiàn)。 调整尖峰电价执行时(shí)间,取消12月、1月尖峰电价,将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(sānrì)最高气温(qìwēn)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送出(chū)受限区域尖峰电价(diànjià),考虑到(dào)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容量)在50千瓦(qiānwǎ)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(xuǎnzé)执行分时电价。 此次调整(tiáozhěng)的影响是什么 由于(yóuyú)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(píngduàn)时长180小时,并将180小时高峰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(chūnqiūjì)调整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(hélǐānpái)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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